【記者王名煒/宜蘭報導】
宜蘭縣各級國中小學寒假後開學日為109年2月11日(週二),面對來勢洶洶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宜蘭縣政府嚴陣以待,以共同杜絕疫情發生。
目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已列為我國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要求縣內學校於開學日後應宣導親師生保持個人手部及呼吸道良好衛生習慣、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配戴口罩,並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急性呼吸道感染症患者。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今(30)日啟動各級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如下:
一、有關寒假課程停課與否,考量宜蘭縣尚無確診個案,亦無疫情傳出,爰授權由各學校自行評估是否停止辦理,若仍維持辦理,請各校(園)務必安排於通風環境內進行,並落實防疫措施,以減少群聚交叉感染風險,倘有傳染病群聚情事,請依本縣流感「345」停課建議(3天內4例停課5天)辦理。
二、有關寒假期間課後輔導、活動營隊比照一般上課規定,倘課程中發現學童或是教職員有發生發燒、咳嗽、流鼻涕、感冒、身體不適或呼吸道相關症狀,應立即配戴口罩,並通知家長協助就醫;如有確診個案亦請落實相關通報程序。
三、各級學校於開學前完成校園環境清潔及消毒,並持續再分區規劃清消頻次。
四、開學後加強宣導親師生勤洗手,全面備妥完整洗手設備,入校自主性體溫量測。
五、所有校內人員(教職員工、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園所,務必要求配戴口罩。
六、各級學校團體活動舉辦之地點,請務必安排通風環境,減少在密閉空間進行,幼兒園跨班團體活動先予暫停。
七、寒假期間如教職員工、學童家長或學童)有以下旅遊史者(學校調查並造冊留校備查),請務必依以下規定辦理: 1、赴湖北地區者(旅遊史),請務必確實居家檢疫14天,共同落實防疫作為。 2、赴中港澳地區(不含湖北地區)回國者,請落實自我健康觀察14天。
教育處處長 王泓翔表示,全國國中小學校開學日為2月11日,請各校準備校園環境清潔、整備防疫物資、掌握師生旅遊史,開學後也請各校務必親師生健康監測、落實管理通報、持續防疫宣導,而為避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於校園群聚擴大,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已研擬校園相關防疫措施,防疫工作即刻啟動,將會持續監督校園防疫應變及疫情資訊宣導、督導校園群聚落實相關防疫措施,開學後倘有傳染病群聚情事,依本縣流感「345」停課建議(3天內4例停課5天)辦理。如有地方社區感染確定個案,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宜蘭縣政府因應調整校園防疫作為。
王處長呼籲,校園於開學前,將備妥稀釋漂白水,進行校園環境清潔及消毒作業,並儲備充足肥皂、酒精(75%)及乾洗手液等防疫物資,提供予學校親師生使用。此外,教育處在開學後將於校園出入口處設置體溫量測站,實施入校量測體溫措施,超過38度者,儘速就醫,造冊列管追蹤。請教職員工每日做好自主管理,勤洗手、量測體溫;教育處亦通知學校若校園發現疑似個案,需依規定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及依「宜蘭縣各級公私立學校(或機構)疑似上呼吸道/腸道群聚事件通報流程」辦理相關通報,隨時與醫院及衛生機關保持?繫,關心及瞭解學生健康?況。
此外,請各級學校持續透過網站及跑馬燈加強宣導防疫衛教訊息,如欲詢問相關疫情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防疫諮詢專線03-9357011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