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庇自家人 宜蘭縣警察局主動查辦涉違法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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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身為警察應奉公守法,才能當人民表率,倘若涉及違法那就應該嚴格查辦 ! 礁溪分局游姓警員107年10月間於礁溪分局服務期間,遇勤餘飲酒後之邱姓小隊長,雙方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邱員涉公然侮辱等罪嫌,理應依法送辦,但游姓員警卻收取和解金後,未將案件依法偵辦。
 
但違法始終違法,為了不包庇自家員警,礁溪分局主動報請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該地檢署調查後,於110年3月25日以游員涉嫌違反縱放人犯、個人資料保護及傷害等罪提起公訴。另外對於邱姓小隊長涉嫌違法部分,也於110年4月22日函送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另外外傳有多名警官關切一事,經地檢署調查釐清後,也將就偵查隊長王??、偵查佐葉??等2人另案偵辦,其餘人員均無不法情事,礁溪分局秉持勿枉勿縱,全力配合調查。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重申貫徹各項警風紀要求,以主動積極查處、不掩飾、不庇縱及不徇私之決心,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之態度,勇於處理風紀案件,若發現員警違法(紀),將從嚴查辦究責,以維護警察優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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