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可惡! 趁疫情期間將腐敗品倒入排水溝棄置,嚴重影響環境衛生。7月3日晚間有民眾發現,宜蘭縣壯圍鄉美福大排舊港排水門附近,遭不明人士非法傾倒豬肉皮、肉塊等廢棄物達 2.15 公噸,由於下游多種植哈密瓜、白蒜、青蔥等經濟作物,係對宜蘭市、壯圍鄉至為重要之農業灌溉,宜蘭地檢署知悉後立即主動分案,由林禹宏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礁溪分局偵辦並會同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水利資源處等單位調查,結果發現相關肉品係壯圍鄉「?○肉號」向宜蘭肉品市場購買之合法毛豬肉,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上揭肉號進貨豬肉滯銷,又逢?凍庫故障致肉品腐敗,林姓商販等 4 名家人及同住?姓友人,經共同商議後,於本月3 日 21 時 20 分許至 30 分許及 22 時 50 分許至 時 23 時 7 分許,兩度以自小客貨車載運上述腐敗肉品至前 2 述排水溝棄置。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今日上午指揮警方搜索前揭肉號等處所,並通知林姓、?姓被告等 5 人到案,偵訊後認被告等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46 條第 4 款犯罪嫌疑重大,惟無逃亡、勾串及湮滅證據之虞,諭知每位被告准以新臺幣 2 萬元具保。
宜蘭地檢署呼籲,民眾要清除、處理廢棄物時請務必依法為之,切勿 貪圖便利恣意傾倒,既破壞好山好水環境,又觸法遭辦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