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檢疫期滿前擅離居檢處所外出購物 宜蘭縣政府將依擅離時間加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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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雖然近來疫情逐漸趨緩,但防疫工作仍不可鬆懈,尤其居家檢疫的民眾更要遵守,切勿一時輕忽而違規。宜蘭一名自越南返台居家檢疫期間確診個案,於檢疫期滿前即擅離居檢處所,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宜蘭縣政府將可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林姿妙縣長呼籲,請民眾務必確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切勿違規。



這名違規的是女子是案21991,於3月9日從越南入境,採10+7方案,進行1人1戶居家檢疫,檢疫期間為3月9日至3月20日凌晨零時。個案於3月19日進行第10天解隔離前的PCR篩檢,結果為陽性確診,CT值30.22,目前有鼻塞症狀,列為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已安排住院隔離治療中。

個案於3月19日下午即擅離居家檢疫處所返家並外出購物,已匡列接觸親友7人進行居家隔離,並安排緊急採檢,所幸目前7人PCR篩檢報告皆為陰性。

由於個案未等到檢驗結果出爐,且在居家檢疫期間未滿10天即離開檢疫處所,於接受疫調人員疫調時亦多所隱瞞不據實陳述,已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縣府表示,將收集相關事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依擅離時間加重裁罰。

衛生局公布案21991足跡如下:3月20日9時20分至9時50分在喜互惠生鮮超市二結店 (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三段111號)。請曾經和足跡相重疊或接獲疫調人員通知的民眾,儘快至社區篩檢站篩檢。而縣民朋友若有感冒症狀,可以自行購買快篩試劑先做篩檢,如果篩檢結果為陽性的話,請撥打宜蘭縣政府防疫專線(03)9357011或1922通報。接著戴好口罩,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依照衛生單位工作人員指示到鄰近的醫院接受進一步採檢。

另外,截至(21)日本縣COVID-19疫苗第1劑接種涵蓋率為80. 9%;第2劑為76.3%;第3劑為48.6%。為方便民眾能快速接受COVID-19疫苗施打,12鄉鎮市衛生所將於3月22日至4月10日再開設16處COVID-19疫苗社區巷弄接種站,分別於12鄉鎮市社區活動中心、廟宇及衛生室等,持續提供鄉親更在地的疫苗隨到隨打服務。請符合資格的民眾,攜帶健保卡(施打第2、3劑者請攜帶疫苗接種黃卡)踴躍接種疫苗,以提升群體保護力。民眾也可向本縣61家合約醫療院所(詳見衛生局網站)登記施打第3劑COVID-19疫苗,或請多加運用中央1922第27期疫苗預約平台預約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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