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內兩次持槍犯案 男子被羅警逮捕送辦!【影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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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淑珍/羅東報導】

近年來槍枝氾濫讓社會大眾相當恐懼,為了維護社會治安,警方強力掃蕩非法槍械,但還是有不法民眾攜帶槍械。日前羅東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遭男子持槍恐嚇一事,男子雖交保候傳,但不料隔日又因債務向友人住處鳴槍,最後被警方逮捕到案,全案依刑法恐嚇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案發12月1日凌晨,羅東分局接獲計乘車司機報案,司機向警方供述,在羅東鎮中山路段,因與一名林姓犯嫌(82年次)發生爭執而遭持槍恐嚇,羅東分局於當日早上7時許趁林嫌外出之際,順利於5小時內埋伏逮捕到案並起獲非制式手槍1枝及子彈64顆,經移送宜蘭地檢署交保後。

 

林嫌於停車場被員警逮捕。(照片/羅東分局提供)。

 

不料12月3日凌晨,林嫌另因債務問題,竟持槍至冬山鄉義成路段友人住處鳴槍,羅東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查緝行動,於當日10時許在五結鄉台興路某大廈地下停車場,再次將其拘提到案並起獲道具槍1枝,經羅東警方展現執法決心,鍥而不捨追查下,於12月6日持搜索票將其逮捕並取出槍管1枝及子彈1發,全案依刑法恐嚇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裁定命林嫌向住居所在地之派出所每日報到。

 

針對林姓犯嫌在三日內2次持槍犯案,羅東分局於案發後均能立即逮捕並起獲涉案槍枝。羅東分局在此重申,針對任何暴力滋事案件,警方將強力打擊,嚴查究辦,決不寬貸。同時為守護民眾家園,將持續淨化轄區治安環境,許給民眾一個沒有恐懼的安全美好生活。

 

林嫌槍枝、子彈被員警查扣!(照片/羅東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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