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新聞中心】
還未繳納今(112)年度汽燃費的車主注意囉!宜蘭監理站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今年度補繳期限至113年1月2日止,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宜蘭監理站提醒,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
宜蘭監理站特別呼籲,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可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並鼓勵車主至監理機關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或免申請會員請至「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