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新聞中心】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自113年1月2日至2月2日受理申報,宜蘭縣政府籲請農友於期限內至任一鄉(鎮、市)公所或農會申報「種稻、轉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另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並集中同一地點辦理。
請農友依規定時間備妥申請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申請人私章、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或土地權狀正本、有效租約書或代耕證明等文件於上班時間至公所或農會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補報作業,請各農友務必配合,以免損及個人權益。如有申報相關問題請洽詢所在地公所、農會或宜蘭縣政府03-951000分機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