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頭城報導】
又有人誤闖國道! 4月1日下午16時50分許,國道警察接獲坪林行控中心通報,指國5南向32公里有機車誤闖逆向往北行駛在外側路肩,勤務指揮心中即派遣巡邏車於頭城入口匝道處攔檢。
據警察了解,該騎士(武姓)為逃逸逾期移工(越南籍)、從頭城欲前往宜蘭,因路況不熟,由頭城交流道南向入口先往南行駛上主線後迴轉行駛路肩逆向往北下交流道。
警方隨即請坪控派遣拖吊車排除機車,外籍移工由巡邏車帶返分隊處理,本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機車誤闖高速公路,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第43條1項6款高速公路逆向行駛,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第21條1項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移工也由巡邏車移送宜蘭專勤隊,由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