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造成災損 可申請 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最多可分3年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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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新聞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今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起開徵,惟近日受鳳凰颱風影響,縣內部分地區發生災情。受災民眾及企業因受天然災害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及財政部「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 」規定,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依據該辦法第4條規定,檢具相關災害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

 

稅務局提醒民眾,地價稅開徵後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向就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本局(羅東分局)查詢補發。如果對於地價稅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或延(分)期繳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之事項或疑問,民眾可撥打總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52~162、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42226轉201~208洽詢,也可就近向宜蘭稅務局或羅東分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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