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品業者重貼標籤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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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礁溪鄉繁華又熱鬧,溫泉,美食、伴手禮到處林立,是觀光客最喜歡的地方,但日前有民眾購買礁溪鄉某肉品加工製造業者販售之鳳爪產品,發現產品標籤有重貼情形,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獲報後,今(30)日立即派員前往業者食品製作場所進行稽查。

 

據衛生局調查,業者因考量已印製之舊包裝袋棄置可惜,於新產製之鳳爪裝袋後,在原有標示上加貼新的產品標籤及有效日期,惟部分產品出現新、舊標示重疊情形。

 

稽查作業場所未見有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照片/宜蘭縣衛生局提供)。

 

為降低消費者誤認產品資訊之風險,業者於衛生局稽查時自主銷毀相關產品,包括「三星蔥鳳爪」198包、共39.6公斤,以及「鳳爪(辣味)」201包、共40.2公斤,合計399包、79.8公斤,相關產品均不再流入市場。

 

檢視成品標示。(照片/宜蘭縣衛生局提供)。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局長徐迺維表示,經查該批原料「原味鳳爪」共180公斤,經調味加工後成品計181.6公斤,分別製成「三星蔥鳳爪」462包及「鳳爪(辣味)」446包,每包重量為200公克±5公克。

 

銷售通路主要為散客及網購通路,其中「三星蔥鳳爪」已售出264包,「鳳爪(辣味)」已售出245包。衛生局現場查核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相關製程紀錄,均未發現有逾期食品情形。

 

稽查作業場所未見有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照片/宜蘭縣衛生局提供)。

 

針對現場部分產品出現新、舊標示重疊情形,衛生局已責成業者改善包材使用及標示管理作業,避免新、舊標示同時存在,造成消費者對產品資訊判讀上的疑義。

 

衛生局表示,業者相關標示行為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食品標示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後續將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稽查作業場所未見有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照片/宜蘭縣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食品標示攸關消費者知情及選購權益,業者應確實落實食品標示及包材管理,確保產品資訊正確、完整且清楚,避免因標示管理不當造成消費者誤解。民眾如有食品安全及消費疑義,亦可撥打「1919」全國食安專線尋求協助,或衛生局食品安全專線電話:03-9332779洽詢。

 

業者自主性銷毀相關成品。(照片/宜蘭縣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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