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冬山鄉某村長陳姓候選人涉嫌假借發放蓬萊米等物資名義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宜蘭地檢署昨(12)日指揮警調單位搜索2處所,通知9名相關人士到案,並查扣蓬萊米、麵條、罐頭、爆米花及飲料等證物。
宜蘭地檢署表示,案件由肅貪執行小組檢察官曾尚琳指揮宜蘭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羅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及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共同偵辦。
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陳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檢方呼籲,賄選不限於現金,若以發送物資、贈送禮品禮券、招待旅遊或餐宴、代繳費用等方式,與選民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涉及賄選犯罪。民眾如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接通後按4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新台幣2,000萬元,檢方並表示將對檢舉人資料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