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偵辦羅東鎮蔡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贈送運動水壺方式賄選案,日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2處所,並通知12名相關人士到案。
本案由宜蘭地檢署薛植和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羅東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姓○○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以新臺幣5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提醒,賄選不限於現金,若以贈送物資、禮品禮券、招待旅遊或餐宴、代繳費用、免費接送等方式,與選民投票意向掛鉤,都可能涉及賄選犯罪。民眾如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24小時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新臺幣2,000萬元,檢方並表示將對檢舉人資料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