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頭漁港『違規潛水』 潛水客遭海巡糾舉

警消新聞 社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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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名瑋/頭城報導】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鼻頭安檢所,於今〈7〉日早上午值勤守望人員發現於鼻頭漁港港嘴海蝕平台近岸區域,有3名潛水客陸續下水潛水中,立即回報海巡勤務中心,岸巡人員當下立即派員前往制止其這些潛水人員違規之行為。
 
海巡人員表示由於該處位於鼻頭漁港漁船出入處,早就公告禁止潛水等水域活動,以避免潛客遭活動中船隻碰撞或運轉旋槳打傷甚至發生憾事。
 

潛水客潛水當下該管制所所長立即至現場吹哨引導潛水客上岸受檢,並告知其行為已違反相關法現,後續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水域遊憩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6條之規定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第二岸巡隊副隊長謝俊傑表示:東北角水域水下能見度高,向為潛水愛好者慕名之地,但潛水活動有一定的限制與風險,尤其應在安全劃定的水域遊憩方能兼顧休閒與安全,潛客應在活動前瞭解相關規定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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