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頭城報導】
隨著時代的變遷以及對於喪葬型式及追悼先人觀念逐漸改變,民眾採用『納骨堂位』來安厝往生親屬的做法,已逐漸獲得接受且逐年提高。頭城鎮公所自民國92年至108年間,在『百合陵園』陸續設置7,935組塔位,但是其中『骨骸櫃位』仍然呈現供不應求的情況,頭城鎮長曹乾舜有感於去(108)年8月20日,園區的『E、F棟』骨灰(骸)櫃開放申購時,其中的126組骨骸櫃(個人:90組、夫妻:36組),在開賣1小時之內即銷售一空,讓許多向隅的民眾感到遺憾並紛紛表達意見,因此他在8月27日專程前往園區視察,當場指示民政課應就『C、D兩棟』現有空間進行改善,請專業廠商規劃、增設『骨骸櫃』,並在舊式櫃體的側板,鑲印佛像及調整燈具配置。
前項工程在去(108)年12月2日進行施作,今(109)年3月間完成驗收,總共增設208組(個人骨灰櫃:52組、個人骨骸櫃:156組;神主牌位:72組),4月9日上午在曹鎮長主持下,禮請法師舉行祈福、開壇法會,正式宣布:自4月27(星期一)日上午09:00起,接受民眾登記、申購。
其中特別針對『骨骸櫃位』的申請規定如下:
1. 不受理預留,惟法定夫妻其中一方死亡者,得於登記時就緊鄰堂位一併登記並完成繳費,不受此限。
2.民眾購得之櫃位,不得轉讓予他人使用。
3.使用對象:限符合頭城鎮鎮民資格。
4.受理期間:4月27、28日共計2日, 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止)
5.受理地點:頭城鎮公所民政課 (洽詢專線:03-9772371-222謝小姐)
6.應繳資料:
(1)使用申請書。
(2)使用者之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3)遷葬或起掘證明 。
(4)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7.補正期間:4月30日至5月6日 (鎮公所上班時間,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8.鎮公所審核應繳資料後,凡符合資格者,通知其在
『5月12日』上午9點,於百合陵園公開進行抽
籤(凡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放棄;中籤者則依序選取塔位 )。
9.完成繳費程序後,領取許可證明,直接與百合陵園(服務電話 03-9778758)管理室,洽定進塔日期。
頭城鎮公所特別說明:
1. 經核准使用納骨設施者,應於核准之日起3個月之
內,完成進塔安置。
2.逾期未進塔者,視為放棄使用權,退還8成已繳
規費款。
3.進塔安置後卻中途退出者,已繳納費用不予退
還,如欲再行使用,應重新申請並繳費。
4.使用規費:
個人骨灰櫃(每位) 鎮民4萬元。
個人骨骸櫃(每位) 鎮民6萬元。
鎮長曹乾舜表示:
頭城鎮百合陵園,位處外澳與更新交界山區,沿途風景秀麗,園區環境悠閒寧靜,佛堂莊園肅穆,設施完備是深受鎮民、鄉親以及外縣市民眾肯定的公有陵園;啟用至今,將近8千個塔位(其中骨骸櫃位2,556組)幾乎出售完畢,公所為圓滿先人骨骸起掘之後的安置事宜,在去(108)年底進行『C、D棟』空間整修及規畫,增設156組個人『骨骸櫃位』以應需求。囿於需求者眾,本次新增設的『骨骸櫃位』只得採取『不開放』預購方式,提供有立即需求的鎮民申購。
曹鎮長提到,自上任以來,除多次增設骨灰(骸)設施、美化園區環境外,為因應殯葬觀念、型式的日趨多元,在107年底闢建「環保自然園區」作為「自然葬」的風水福地。未來公所會持續針對陵園區的景觀進一步加強和改善,也會依據實際需要,調整出可利用的空間,將『納骨堂位』的相關設施作更佳、更有效的擴充,以符合民眾的需求,期盼能夠讓『慎終追遠』的傳統美德,在時代的新思維之下,仍能穩固的傳承和延續。